根据《昭通市市级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昭组通〔2011〕91号)、《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精神及要求,特制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为依据,认真贯彻《昭通市市级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精神及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竞争上岗的程序,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任用空缺职位的科级领导干部。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4.公平、公开、民主、竞争、择优;
5.民主集中制;
6.依法办事;
7.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竞争上岗职位设置
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局常务副局长。
副科级职位待正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结束后公布。
三、竞争上岗范围
面向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局符合竞岗条件的人员竞争。